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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法院司法為民無“微”不至
2015年11月10日 來源: 臺州日報 通訊員 周玉瑤

  “注意!11月1日起,再干這十件事就是犯罪……”這是10月30日臨海法院在其微信平臺上推送的。該院通過微信平臺在《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前給廣大市民解讀新修訂的10項內容。

  “微時代”,即以快捷、短小、精煉作為文化傳播特征的時代。作為推進司法公開的重要舉措,臨海法院順勢而為,開設法院微博,建立微信平臺,將司法與服務搬到了“雙微”平臺,使指尖上的“法院”無所不在、無時不在。

  與官方微博側重于公開司法活動、開展司法宣傳不同,官方微信更偏重于司法服務,便民訴訟。該院官方微信服務平臺分為訴訟服務、陽光司法、走進法院三大部分,既涵蓋訴訟指南、執行指南、網上立案等服務類版塊,也包含開庭公告、裁判文書、司法網拍等公開類內容;更擁有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投訴建議等互動類版塊。

  聊到法院“雙微”,在臨海從業多年的一位姓李的律師非常滿意:“現在我的微信中訂閱最多的就是各家法院。而法院具體地址、立案該準備的材料等,一加微信就一目了然。想到哪個法院立案,還可隨時發微信預約。”

  “在微信上公開法院信息、方便群眾訴訟,更有利于促進法治社會建設。”臨海法院院長李本浪表示,近幾年,臨海法院在司法為民的舉措上可謂年年有舉措,借助新媒體助推司法公開、司法規范、司法為民,使當事人和老百姓得到了實惠,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原標題: 臨海法院司法為民無“微”不至

標簽: 司法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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