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環保的公共自行車已成為眾多市民出行代步的首選,借車量也越來越高。可前段時間,市民王女士租借公共自行車時遇到了一件鬧心事,明明已經將車還至車樁,但系統顯示她這張卡借出的車還處于未歸還狀態。原來是王女士隨意停車后,錯將停在一旁、他人借出的車騎走歸還了。
隨意停車易致車輛混淆
王女士從臺州市中醫院借車網點借車后,將車歸還至中山小區網點,“期間,在一家十足便利店外停過一會兒,可能就在那里和別人借的車調換了。”由于王女士沒有記住自己歸還的那輛車的車號,公共自行車服務中心也無法幫她查詢、聯系借車人。
過了三天,系統顯示,王女士借的公共自行車被還在了大橋公園網點。
像王女士這樣的情況其實并不少見。臺州市公共自行車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顏琳秀說,借車量升高的同時,市民在借車過程中發生車輛調換、車輛歸還不到位導致車輛丟失的情況也非常多,平均每月都有十幾起。“其中銀行、超市、菜場等門口,最易發生車輛調換現象。”
據介紹,目前椒江及開發區公共自行車達1.35余萬輛,網點325個,日均借車量達3.6萬輛次。“也就是說,平均每兩秒鐘就要借出一輛車。”顏琳秀提醒,因此市民要養成良好的借車習慣,超市、銀行等地附近都設有還車網點,“市民應將車輛及時歸還,不要隨意停放,避免丟失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車輛丟失應及時辦理賠償
若不小心與別人換了車該怎么辦?還車未到位,讓別人推走了又該怎么辦?
雖然最終王女士借的自行車找到了,但她仍需支付每天10元的違約金。這是因為她沒有及時辦理賠償手續,致使車輛一直處于逾期未歸還狀態。
據了解,嚴格的賠償機制,是為了促進公共自行車的運行與維護。根據使用時間,每輛自行車的賠償價格在200至500多元不等。“市民不要懷有僥幸心理,如果遇到以上情況造成車輛丟失,應及時到服務中心辦理賠償。”顏琳秀說,逾期未歸還、丟失的車輛,百分之八九十都能找回來。“若及時辦理了賠償手續,待車輛找回或被歸還到網點時就可以免去違約金的支付,原賠償款也將退還市民。”
顏琳秀提醒,還車也要規范到位,應先扶正自行車,準確地推進車樁,并檢查是否已牢固,聽到提示音后刷卡還車,確保還車成功。
“如果查詢到車輛超過一天未歸還,工作人員就會電話聯系借車人,了解未還原因。”顏琳秀說,同時工作人員還會定期巡查街面,看看是否有停在街邊、未歸還的公共自行車。“若市民發現隱蔽處有未歸還的公共自行車,都可以向我們反映,我們會去現場進行核實。”
原標題: 公共自行車隨意停放易錯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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