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震驚全國的杭州“7·5”公交縱火案有了最新進展。杭州市檢察院昨天傍晚發布消息,杭州檢方已對該案犯罪嫌疑人包來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訴。
去年7月5日17點03分,浙江杭州一輛載有80余名乘客、車牌號碼為浙A·3A853的7路公交車,途經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時,車內起火燃燒。事故造成30多人受傷,其中危重病人15例,沒有死亡病例。
據事發監控顯示,當天16點09分52秒,一名穿淺色汗衫、深色短腳褲、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隨身攜帶一個深色雙肩包,從7路公交車靈隱總站上車,在后門照顧專座落座,將包藏匿于座位下。17點03分06秒,嫌疑人起身,從包中取出并傾倒可燃物,隨即用打火機點燃煤油,車廂內迅即著火。
7月6日,杭州公安初步鎖定放火的嫌疑人是公交車內被燒成重傷的一名男子。公安人員提取被燒車輛地板上的燃燒殘留物和白色塑料桶中殘留的可疑可燃液體,進行了化學物質成份檢測,發現可疑可燃液體中含有醋酸丁酯、二甲苯、三甲苯、環已酮等“香蕉水”成分。
7月7日,警方查明放火嫌疑人真實身份。犯罪嫌疑人包來旭,男,1980年3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甘肅省漳縣石川鄉人。7月5日早上,包來旭從義烏來杭州,當天16點09分從7路公交車靈隱站上車,17點03分,實施縱火,悲劇發生。
杭州市檢察院認為,包來旭為發泄對社會的不滿,在城市繁華地段、人員眾多的公交車上放火,致20人重傷、5人輕傷、5人輕微傷,并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現對其提起公訴。
縱火后,包來旭本人也被燒成重傷,目前仍在醫院,但是救治至今其身體狀況已經能夠受審,也有供述。現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
原標題: 7·5公交車縱火案嫌疑人包來旭被以放火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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