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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用男友手機 未來媳婦騙“家婆”
2014年09月12日 來源: 新快報

  索要10多萬元獲判緩刑

  “未來媳婦”也可能是冒牌來坑錢的!近日,一名廣西籍女子偷用男友的手機,以各種名義給“未來家婆”發短信索要多達10多萬元,最終“東窗事發”,女子被佛山市高明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

  原來,2012年3月,家住佛山市高明區的李林(化名)認識了從廣西來當地打工的張玲(化名),經過一番深入相處,兩人確立了戀愛關系,并于同年8月開始同居生活,李林將自己的銀行儲蓄卡交給張玲保管。

  2012年10月上旬,張玲趁李林熟睡之際,用李林的手機,冒用李林的名義給其母親杜敏(化名)發信息,稱張玲家人病重要想與張玲一起回廣西,急需轉賬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并將李林的銀行卡號一并發上。李林的母親信以為真,張玲順利騙到了第一筆錢。

  一個月后,張玲利用同種手段,以二人在佛山市南海區看中了一套房屋,首付還差錢為由,騙取了杜敏2.5萬元。2013年1月至7月,張玲還分別以新屋需要裝修、發生交通意外、父親病重為由,分別騙取杜敏6.3萬元、1萬元、5000元。至東窗事發,已累計騙得10.8萬元。

  事發后,在杜敏要求追究張玲的刑事責任時,張玲坦白稱,二人同居后,一直是由張玲負擔二人的日常生活開支,就連李林想去駕校學開車也是張玲出錢。由于做生意虧損,加上二人在生活中又大手大腳,所以起了歹念。李林則一直維護住張玲,向其母親保證張玲一定會將騙取的財錢歸還給她,還由張玲出具了一份悔過書與欠條。

  事情還未了斷,2013年8月,忍受不住良心的責備的張玲向李林坦承了一個更大的秘密——原來眼前的這個張玲并不是真正的張玲,其真名叫劉娟。李林無法接受對方還欺騙了自己的感情,二人徹底決裂,并向公安機關告發張玲。法院經審理查明后,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陳榮炎劉憶紅)

原標題: 偷用男友手機 未來媳婦騙“家婆”

標簽: 詐騙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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