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江濱路靈江防洪壩內側全部承租店面,是臨海市政府創建臺州府城文化旅游區國家5A級景區的決策部署,臨海市公證處配合法院依法執行,在現場固定事實證據,為我們解除了后顧之憂。”近日,臨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處主任余道產接受采訪時說。
據臨海市公證處公證員徐文明介紹,為把位于江濱路一橋至臨海大橋防洪壩內側建成與國家5A級景區相配套的、供游客和市民觀賞的畫廊及徒步健身專用道,按規劃需要拆除207間承租店面內外的隔墻、卷簾門、電表、水表、水電管線和變壓器等承租人新增的基礎設施,由于部分承租人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裁定義務,無奈之下,臨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處向臨海法院申請執行。
考慮到租戶的財產安全,臨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要求各承租人在限定時間前騰空所承租店面內各自所有的物品,否則予以強制執行,但仍有部分租戶不問不搬,也不接電話。為避免發生糾紛,減少損失,該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處向臨海市公證處申請保全證據公證。
臨海市公證處主任許文慧說,為保障國家5A級景區創建工程能順利進行,公證處不但當即受理了防洪工程管理處要求保全證據申請,還指定了資深公證員徐文明負責承辦。參與執行的公證員當起了承租戶的勸導員,公證員以公證處的名義聯系上多戶承租人,從關心、保護當事人財產的角度出發,耐心向他們說明利弊得失關系,大多數承租人被勸解說服,配合執行人員騰空了所租店面內的全部物品,既確保了當事人的財產不受損失,又大大減輕了現場工作人員搬移轉存當事人物品的壓力,降低了執行成本,提高了案件執行效率。
為忠實記錄將被拆除的有關設施和需要搬離的物品,給司法機關和申請人在今后解決糾紛中對已發生的相關事實或行為提供客觀證明,公證人員對不履行店面騰房的多戶承租人的每件物品作了清點,并由法院執行干警核對,入清單的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進行保管。整個強制執行過程均由公證人員進行攝像記錄,依法保全了多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執行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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