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兩家貨運站,分別收到兩張罰單,一張25萬元,一張30萬元。這是臺州市開具的首批反恐罰單,罰款數額,全省最重。此外,臨海一家貨運站,也收到了15萬元的反恐罰單,這三家貨運站到底做了什么“恐怖”的事?
路橋貨運站
8月28日,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局根據線索,對位于路橋區螺洋街道南山村中通物流內113號貨運站點和溫州市新正龍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臺州分公司展開調查。調查發現,這兩家貨運站分別存放著105桶鈦酸酯偶聯劑和20桶四甲基氫氧化銨危化品,已明顯構成非法運輸存放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局經反復核實,確認這兩家貨運站均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5條第1款之規定,該局對這兩家企業分別作出行政處罰。
據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局有關領導介紹,該局近期主動對接運管、路政、交警和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了多次聯合執法,并定期開展反復式和滾動式暗訪抽查活動。目前,該區共對危化品物流企業違法經營者下發整改通知書32份。
同時,該區加大了對危化品運輸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持發現一起,打擊一起的原則,對問題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一律實行頂格處罰;對存在嚴重違規的企業,立即進行停業整頓。區領導連續5天帶隊暗訪檢查物流企業,對危化品物流重拳出擊,絕不手軟。
臨海貨運站
近日,臨海市交通局會同臨海市公安局對位于臨海市江南街道的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臨海分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未落實實名制、未認真核對寄件人信息、未進行開包驗視等情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經限期整改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三條的規定,臨海市交通局責令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臨海分公司立即改正并給予罰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開出了臨海第一張反恐罰單。
普法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二十條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不得運輸、寄遞。
第八十五條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
(二)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客戶拒絕安全查驗的物品予以運輸、寄遞的;
(三)未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的。
第九十三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從事相關業務、提供相關服務或者責令停產停業;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有關證照或者撤銷登記。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