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順利租回原店面,13名原租戶在開標前賄買參加競標的4名對手,約定支付“投標補償費”使對手棄標,最終如愿中標。12月17日,陳某某、余某、王某等17名競標買賣雙方均被黃巖區人民法院依法以串通投標罪判處罰金5萬元至7萬元不等。
去年六七月時,黃巖區西城街道青年西路101號15間店面的13名租戶被通知該店面需要重新投標招租。為租回原店面,陳某某、余某等13人組成一組,推選陳某某為組長,負責投標事宜。
去年9月30日下午,該15間店面的投標招租在黃巖一家酒店大廳內進行,王某、廖某某、胡某某、王某某四人也參與這次店面競標。在投標招租之前,王某等4人與店面原租戶陳某某等13人在該酒店大廳內協商串通投標,并約定由陳某某等原租戶13人支付40萬元給王某等4人,王某等4人在投標時不參與舉牌競投。
后該15間店面以30萬元起拍,在王某等4人不參與舉牌競投的情況下,由陳某某等13人以36萬元競投得到。投標結束后,陳某某等13人按比例湊足40萬元交給余某,后余某分兩次向王某等4人支付了24萬元,4人予以均分。
上述贓款24萬元現已上繳公安機關。
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某、余某等人在招投過程中,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串通投標罪。
原標題: 串通投標17名競標者均挨罰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新聞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