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路橋區金清鎮的男子吳某某因被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金清派出所處以5日行政拘留。3月30日下午,徐某主動到金清派出所投案,稱3月27日當天煙花爆竹的違規燃放“錯在自己”,主要是因為自己給父親辦喪事引起的。在明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情況下,自己仍叫朋友吳某某來幫忙,讓他在送葬路上燃放煙花爆竹。
據路橋治安大隊民警王從福介紹,3月27日路橋公安分局金清派出所接到舉報,稱金清大道客運中心至黃金海岸小區段有人燃放煙花爆竹。民警趕往現場,抓獲了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吳某某,吳某某承認自己燃放了鞭炮,雖然徐某事后說明原因,但吳某某因參與了違規行為,吳某某仍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而徐某也同樣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市民,“清明將至,煙花爆竹仍然在禁放期,違規燃放容易導致森林火災等險情,而公安等有關部門也將繼續查處煙花爆竹的非法燃放,并加強清明期間的打擊力度,違者將受到行政拘留等處罰”。
另外,路橋區近日發布了一個“關于做好清明節期間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確指出,“違反通告禁止規定,在森林禁火期內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一律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動,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同時,在此期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一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等。
原標題: 金清男子辦喪事放鞭炮被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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