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你們,這是我的權利,我追逐自己的夢想沒有錯,大不了我賠他們一點錢好了。”直到被公安機關從家中帶走時,有錢任性的張某還在念叨著自己所謂的夢想。
3月29日,張某因尋釁滋事罪被鄞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了。
行進中的轎車被鋼珠射穿玻璃
小區人心惶惶
“我天窗被人打破了……”
月初的時候,首南派出所接到這樣一起報警。
起初民警以為這只是普通小事,趕到現場以后,才發現事情不一般。
碎了天窗的是一輛豐田轎車,當時車子正停在小區里。讓車主揪心的是,在車子里,他找到了罪魁禍首,一顆光溜溜的鋼珠。“我又沒得罪人,干嘛打我的天窗。”
由于車子停在小區里,南北兩側都有居民樓,一時無法確定發射的具體位置。
然而,過了兩天,就在民警還在調查時,驚險的一幕又發生了。
這一次換成了一輛行進中的轎車。只聽到“哐啷”一聲,左后門上的玻璃便粉身碎骨,把車主嚇得臉都白了。
驚慌失措的車主趕緊停車檢查,結果在車子里找到一顆鋼珠。更讓民警驚愕的是,事發地換成了小區前方的一條馬路上了。
誰也沒想到,就在民警前腳介入調查時,后腳同樣的事又來了。也是一輛行進中的轎車,依舊還是左后門上的玻璃。
不到一周接連發生三起類似事件,弄得居民們人心惶惶。
在民警看來,行進中的轎車兩次成了獵手的移動靶,都是發生在小區前面的一條路上。“第一次在居民樓的后側,兩次在前側,根據發射角度,我們判斷,這個搞破壞的‘獵手’應該就隱藏在小區最靠近馬路邊的這幢樓里。”
隨后民警展開地毯式走訪。
“我們走訪很多居民,得知,住在的6樓的張某嫌疑最大。”民警說,有居民告訴他們,張某平時喜歡舞刀弄槍。
通過現場偵查和技術手段,隨后民警趕到家里將張某抓獲。
面對找上門的民警,張某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犯事了。
可在他看來,這些都是小事,不知道已經觸犯了法律“我告訴你們,這是我的權利,我追逐自己的夢想沒有錯,大不了我賠他們一點錢好了。”
直到,當民警告知張某,他已被刑拘時,他才徹底傻眼。而此時的他,不僅賠了近4萬元,還要面臨處罰。
想當神槍手
竟拿汽車當移動靶練手
張某今年43歲,住在鄞州區首南街道某小區,是土生土長的寧波本地人。
早年通過自己的打拼,他開了一家小公司,收入可觀,家境殷實,平常煙不抽,酒不沾,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好男人。
但就是這么一個好男人,卻有著一個特殊的夢想——成為一名神槍手,按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很向往古代,向往那個人人可以拿著弓箭狩獵的時代。甚至他還認為自己生錯了年代,要在在那個時代,自己肯定彎弓搭箭、百步穿楊,絕不輸小李廣花榮。
也正因有這個夢想,小時候的張某就是一個十足的槍械迷,只要電視里放槍戰片,他都會認真地盯著屏幕,生怕錯過一個鏡頭。
成家后,家中放滿了模型槍,但模型槍只能看卻不能用,讓他很不過癮,可是持模型槍射擊好像又犯法。為了早日實現自己的夢想,他自己做了一把鐵彈弓和一些鐵珠。雖然不是搶,但好歹可以瞄準射擊,也算是向夢想邁出了第一步。就這樣,他家對面的一顆香樟樹,成了他的靶子。
經過一段時間練習,樹上已經布滿了鐵珠留下的彈痕,他已經達到彈無虛發的境界。而樓下的轎車也成了他的目標。
漸漸地,張某找不到射擊的樂趣了。在他看來,固定靶已經毫無意義了。
為了重新找到樂趣,他找到了新的移動靶——來往車輛的車窗。
由于樓前面有條路,汽車來回經過他家樓下,就這樣這些車子成了他的移動靶。
于是乎,他舉起彈弓,尋找目標,瞄準,發射,不過第一次沒有打中目標,這非但沒影響到他,反而讓張某興奮起來。再次深呼一口氣,尋找目標,裝彈,瞄準,發射, “哐啷”一聲,一輛轎車的車窗應聲而碎,張某趕緊側身躲好,就像真的在打仗一般。
隔了兩天,張某故伎重演,再次舉“槍”尋找新的目標。每次打中目標后,他都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快感,他感到自己的夢想就快實現了。
就這樣,一輛大眾和一輛奧迪先后成了他的移動靶子。
盡管快感滿足了,但看到樓下的警車,張某也意識到惹事了。
為了不漏痕跡,張某悄悄地將彈弓扔下了河,還將家中的玩具槍拆散丟棄。就在他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時,警察還是找上門了。
“神槍手”涉嫌尋釁滋事罪
民警說,現實中彈弓并不像管制刀具以及仿真槍等被管控,很多人小時候也都玩過,所以玩玩并不觸犯法律。盡管如此,彈弓屬于危險玩具,要特別注意安全,使用不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若對他人的身體、財產造成損害,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張某為了自己的成就感,隨意拿人家汽車當移動靶練手。根據法律規定,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原標題: 來往車輛成了“神槍手”的移動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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