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6月底,全國家庭承包經營耕地流轉面積3.8億畝,占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個百分點。
農村土地流轉加速的背后,是中國農業告別幾千年小農經濟步入規模化、現代化的現實,我國農業步入規模經營新常態。
全國土地流轉呈“加速跑”態勢
“從種責任田到承包大西關村80畝地,再到目前流轉承包土地3000多畝,我的角色也從承包戶變成種糧大戶,現在又變成‘農場主’。”山東富民家庭農場創辦人、已連續5年榮獲“全國種糧售糧大戶”稱號的魏德東說。
由普通農民變身“農場主”,山東富民家庭農場只是中國農村承包地流轉大潮中的一個縮影。
農業部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土地流轉呈“加速跑”態勢,其占承包地比重在2012年超過20%,2013年超過四分之一,截至目前則已接近30%。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際上是把土地集體所有權與農戶承包經營權實行‘兩權分置’,效果是好的。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這是我國農村改革繼家庭聯產承包制后的又一次重大創新。”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說。
“通過土地的確權和流轉,可以讓想種地能種地的農民實現規模種植,讓愿意外出打工的農民掙著地租安心打工。”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研究員李國祥說。
“這實際上開啟了城鄉土地市場自由流動的大門。”在經濟學家周其仁眼中,農村土地的有序流轉有望成為繼農副產品、農村勞動力之后,城鄉要素市場的第三次交融。
中國農業邁向規模經營新常態
分析人士認為,土地的有序流轉,可以實現農業的規模化經營,是現代農業的必然選擇。
“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農業勞動生產率和機械化程度偏低,其中一大原因是土地經營過于分散。土地確權和流轉有利于農業土地通過市場向經營大戶和專業戶集中,發揮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提升農業勞動生產率,并促進就業向二三產業轉移。”中金公司農業分析師邊泉水說。
韓長賦認為,農業現代化是“四化”短板,要補上這一弱項,就必須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必須適應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的形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引導土地要素優化配置,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業規模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村土地流轉加快,農業經營規模擴大,是世界農業發展的普遍現象、一般趨勢,現在,我國也到了這樣的階段。”
不過需要警惕的是,雖然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總體上平穩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強行推動土地流轉,片面追求流轉規模、比例,侵害了農民合法權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轉市場不健全,服務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非糧化”“非農化”問題比較突出。
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應把握好適度原則
盡管土地流轉有利于農業的規模經營,但專家同時指出,土地流轉絕非越快越好,流轉規模也絕非越大越好。
南京農業大學教授周應恒認為,發展規模經營是世界各國應對競爭的必然選擇,但各國農業資源稟賦以及發展階段的巨大差異決定了各國農業經營規模發展的差異。農業的生產特點和資源條件決定了經營規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必須適度。
“現階段我國不可能短時間內實現所有農戶的土地規模擴張,只可能是部分具有經營能力的農戶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而多數農戶仍是小規模經營,我們不可能在沒有解決農民離農出路的情況下就簡單地強制流轉農民的土地。我國農業經營也將呈現規模農戶與傳統承包農戶長期并存的態勢。”周應恒表示。
“土地流轉是資源優化配置的過程,要有序適度。要遵循經濟發展規律,不超越階段;尊重農民的意愿,不強迫命令;保護經營者權益,不隨意毀約;遵守法制規范,不留隱患漏洞。”韓長賦指出,土地流轉要遵循“三個不能”,就是在土地流轉中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遇到問題要及時提醒糾正。
原標題: 農業步入規模經營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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