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家庭被第三者插足,她選擇了瘋狂的報復。今年6月20日,溫州一名女子在一家保健品店內,將破壞自己家庭的“小三”捅死,犯下彌天大罪。
今天上午,這起轟動溫州的原配殺“小三”的案件一審宣判,由于被告人徐某被抓時已懷身孕,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屬22萬元。
今年38歲的江西人徐某和丈夫余某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是2011年6月底的一天,一個事實猶如一道晴天霹靂,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
徐某在查詢丈夫通話記錄時,發現丈夫和一個陌生號碼聯系密切,這個號碼的機主就是被害人孫某。
雖然孫某一度否認,但是徐某認為丈夫余某和孫某在同居已是不爭的事實,“好幾次我老公都睡在她(孫某)的店里,我報警都報了好多次。”在庭審階段,徐某這樣說。當余某發現自己的婚外情被妻子發現,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和妻子開始了分居生活。
當時在法庭上,徐某哭訴,自從發現丈夫余某和孫某出軌以后,丈夫會毫無理由地對自己進行毆打,致使其不同程度受傷,加之自己長年患病,因長期受氣而萌生殺意。
家庭被第三者毫無理由地插足,加上多年來積累的怨氣,終于讓徐某將殺意變為了現實。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6月20日上午,徐某攜帶事先購買的水果刀到孫某經營的性保健品店內,趁孫某不備,持刀捅刺孫某的胸部、背部、四肢等處數十刀,孫某被捅后逃至旁邊理發店內,徐某追至理發店內繼續捅刺孫某。
后徐某被趕到現場的公安民警當場控制,孫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孫某系遭銳器致體表多處開放性損傷、雙肺破裂、胸腔積血,終因大失血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徐某被捕后發現已懷身孕,而孩子的父親并不是其丈夫余某。不過,徐某在被警方監視居住期間,做了終止妊娠手術。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某因情感糾紛而持刀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害人孫某明知余某系有婦之夫仍與其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在起因上存在一定的過錯;徐某作案后留在現場,警察到達現場后無拒捕行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應視為自首,綜上,對徐某可從輕處罰。徐某系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對其依法不適用死刑,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延伸
本案的主審法官介紹:我國刑法第49條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刑法作此規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胎兒出生的權利。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僅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羈押受審時已經懷孕的婦女,不論其之后是否流產,均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對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能適用死刑,也包括不得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原標題: 溫州原配怒殺"小三"被判無期 兇手被捕時已懷孕獲輕判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