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您當前的位置 : 您當前的位置 :臺州頻道 > 新聞 > 民生 正文
老妻少夫來離婚,牽出假離婚案
2014年11月14日 來源: 臺州晚報 記者 包斌斌 通訊員 楊甜甜 方剛

  三門一對老妻少夫關系不睦,丈夫將妻子告到法院,要求離婚。沒想到,庭審中,法官發現,幾年前,妻子為了將房產登記在個人名下,竟偽造了法院離婚調解書。最終,一起民事案變成了刑事案,夫妻兩人被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少夫起訴老妻要離婚

  事情得從2006年說起。那年2月,三門的鄭先生與朱女士登記結婚,成了一對老妻少夫。朱女士1967年出生,比鄭先生大9歲,還離過婚。

  婚后,兩人馬上有了一個女兒,小日子過得還算安穩。誰知,不久后,鄭先生發現朱女士沉迷賭博,經常夜不歸宿,對女兒和自己不聞不問。他苦心相勸,但朱女士并不悔改。兩人為此也經常吵鬧。

  今年7月,鄭先生實在無法容忍這樣的生活,便帶著女兒在外面租了房子。鄭先生覺得與朱女士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一紙訴狀告到三門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由他來撫養女兒,朱女士每個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同時,他還要求對他們的共同財產和債務進行分割。

  老妻買房記在自己名下

  鄭先生和朱女士夫妻之間,最主要的共同財產是兩套房子。一套在三門,一套在廣西南寧。兩套房子都是婚后購買,三門的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廣西的房子登記在朱女士名下。

  為什么廣西的房子只登記在朱女士的名下呢?據鄭先生說,幾年前,兩人在南寧做生意,朱女士堅持要買一套房子。買房的事情鄭先生沒有參與,由朱女士一手操辦。

  房子買好后,鄭先生才得知朱女士將房子登記在自己一個人名下。鄭先生很生氣,兩人為此還吵過架,但朱女士以離婚相威脅,他也只好作罷。

  少夫提供假離婚調解書

  為了證明南寧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鄭先生在家里翻出來一堆當年買房的材料。其中有一份是三門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庭審中,鄭先生將這份離婚調解書作為證據提交給了法庭。

  鄭先生表示,他們夫妻從沒有離過婚。好好的一對合法夫妻,怎么會有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呢?

  經法院審查,鄭先生提供的這份離婚調解書確系偽造,上面署名的審判員、書記員以及所蓋的法院公章均是子虛烏有、憑空捏造的。

  為此,承辦案件的方法官專程前往廣西南寧調查,發現當時朱女士為了將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除了提供上述調解書外,還提供了一份離婚證及離婚登記記錄證明。

  夫妻兩人被移送公安部門

  三門法院認為,鄭先生提供的民事調解書確系偽造,為此,鄭先生和朱女士兩人已經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因此法院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查明處理。

  法官提醒,如今為房產打官司的人日趨增多,切莫如本案為爭房產假辦證件鋌而走險,一旦查實就算房產可得卻可能走上犯罪之路無法回頭。

  相關

  鏈接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標題: 老妻少夫來離婚,牽出假離婚案

標簽: 離婚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 責任編輯: 羅亞妮
分享到: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和免責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聯系電話:0576-88906060,投稿郵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