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警執法隊員在梁某船上查獲的疑似紅珊瑚。
通訊員范伽溢何 濤文/攝
長在深海的紅珊瑚,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極為稀有。它歷來被視為祥瑞之物,黑市交易價格極高,品質好的,價格相當于同分量黃金的20倍,因此,總有人愿意鋌而走險。福建男子梁某與人合伙,在海上捕撈了7.2395公斤紅珊瑚,估價289萬元。
昨天,椒江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梁某等13人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判刑一年6個月至6年不等。其中,梁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金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45萬元。
梁某,30歲,是福建人,收入一般。去年年底,梁某聽說捕撈紅珊瑚能賺大錢,就決定試試。
聽說前期投入較大,梁某經人介紹,找了有船的寧波人金某,兩人還各自聯系了其他幾個合伙人。
今年3月底,梁某指揮船員,駕駛著一艘“88××8”漁船(船號被故意涂抹),從寧波高塘島碼頭出發,闖入紅珊瑚生長較多的東海某海域,開始了大肆非法捕撈。
為了在大海作業時穩住船體,這艘船的船艙澆筑了水泥,甲板上安裝了專門捕撈紅珊瑚的網機及網具——這是一種類似“拖網”的器具,撒入大海后會沉入海底。
4月19日,正在海上執勤巡邏的中國海警執法船,發現了這艘可疑的船只,將其攔下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船上有疑似紅珊瑚,遂將此案件移交給浙江海警駐椒江單位,并立為刑事案件偵查。
此后,駐椒海警部隊經過多次搜查,在船艙各個隱蔽部位,陸續找到了多件紅珊瑚。
5月29日,經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批準,梁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執行逮捕。7月15日,該單位將案件移送至椒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0月21日,該案在椒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作為有生命的珠寶,在國際上,頂級紅珊瑚1克價值近萬元。由于覺得捕撈紅珊瑚可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一些漁民往往鋌而走險,買來無證漁船私自改裝,并出海非法捕獵。”海警執法人員介紹,“1988年,我國將紅珊瑚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也于2008年將紅珊瑚列入附錄。因此所有非法捕撈紅珊瑚的個人或集體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據悉,這是我市查處的首例非法捕撈紅珊瑚案,也是中國海警局成立以來,辦理的首起海上非法獵捕、殺害瀕危野生動物案。
原標題: 臺州首例非法捕撈紅珊瑚案昨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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