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線老化造成停水、停電、停氣時有發生,燃氣管道、暖氣管道事故頻發,管道“跑冒滴漏”嚴重。以自來水為例,我國平均漏失率為15.7%,有些地方甚至高達30%以上,而發達國家最高水平是6%至8%。管道漏失導致我國每年流失自來水70多億立方米,相當于一年“漏”掉一個太湖,足夠1億城市人口使用。(10月20日《人民日報》)
因自來水地下管線老化導致的管道漏失,一年就“漏”掉了一個足夠1億城市人口使用的太湖。這對于水資源匱乏的中國來說,這么龐大的自來水損耗浪費實在是讓人非常心疼,進一步加重了城市水資源匱乏局面。
然而,相關單位卻對自來水“漏”水現象無動于衷,任由每年“漏”掉一個太湖。從表面上看,主要是維護和改造自來水管網的投資費用過高,沒人愿意投資這筆錢,或者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投資、維修和改造管網。但從深層次角度說,歸根結底,主要是自來水“漏”水對利益集團沒有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因為為每年“漏”掉的一個太湖買單的不是自來水公司,所有的自來水損耗都可能會轉化為成本,均攤到老百姓的頭上。所以,地方政府和自來水公司沒有維修、改造、升級老化、損壞管網的動力,任由自來水“漏”水。
可見,要留住一年“漏”掉的太湖,關鍵是地方政府和自來水公司承擔起維護、改造、升級已經老化、損壞的管網的責任,及時補上漏洞和缺口。一方面,自來水管網造成的損耗應當由自來水公司獨自承擔,倒逼自來水公司投資維護和改造自來水管網。另一方面,對自來水管網維護、改造和升級需要花費的成本進行審計和公開,對于資金缺口部分,政府給予補貼。畢竟自來水是生活必需品、公共用品,管網的維護和更新不能完全依靠自來水公司的力量。同樣,存在漏氣、漏電的燃氣、電力,損耗應由供氣公司和電力公司承擔,管網的維護和升級由政府和企業共擔,而不是讓消費者買單。要算好地下損耗這筆大賬,這也是綠色生活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必由之路。
原標題: “漏”掉的太湖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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