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一家熟食店生意火爆,因鹵豬蹄味美吸引了不少消費者。讓人意料不到的是,老板鹵豬蹄的“秘方”竟然是在鹵汁里面添加了罌粟殼。10月11日上午,溫州市鹿城法院開庭審理該熟食店老板熊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36歲的熊某是一名單身母親,來自重慶市,土家族,小學文化,在溫州市區經營熟食店,靠著小店的收入養育3個孩子。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7月12日,熊某在其經營的熟食店內,將罌粟殼添加到鹵汁內鹵制豬蹄,并在隨后的三天內將這些豬蹄出售給市民。
7月15日,熊某再次用添加罌粟殼的鹵汁鹵制了一批羊蹄,放于店內銷售時被鹿城區工商局查獲,店內的混合鹵制豬蹄、鹵汁一桶、罌粟殼疑似物一袋也被當場查獲扣押。
當天上午9:30,熊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鑒定,罌粟殼疑似物中檢出嗎啡、可待因、蒂巴因、罌粟堿及那可汀成分,鹵水、豬蹄、羊蹄中均檢出嗎啡及可待因成分。
熊某稱,自己是在今年7月11日凌晨3點鐘左右,到溫州菜籃子錦繡農貿市場購買羊蹄,買好之后,就走出了農貿市場的大門。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湊過來搭訕,得知熊某從事熟食生意,男子便稱自己有一劑“調味品”,保準客人吃了還想吃,隨即打開身邊的一袋東西。
熊某一看,發現男子所稱的“調味品”,在她老家被叫做“大煙”。“我們老家做菜的時候也有放這個當調料。”熊某稱,自己并不知道在鹵汁里面添加“大煙”對人體有害,經過討價還價,她從男子處購買了200個罌粟殼,以150元成交。
7月12日當天,熊某在鹵汁里面放了5個罌粟殼,做了一批豬蹄,鹵汁做好之后,就把罌粟殼扔掉了。在公安偵查階段,她稱大概賣了100多個“秘制”豬蹄,每個賣10元。
“我只是想要增加銷量,回頭客一多生意就好了,現在真心后悔,對廣大消費者表示歉意。”熊某當庭悔過并認罪。其辯護律師認為熊某僅用了5個罌粟殼鹵制豬蹄、羊蹄,且羊蹄尚未出售時即被工商局查獲,社會危害性小,情節輕微。
公訴機關認為熊某在食品中摻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并用于銷售,其行為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求其刑事責任,建議法院在有期徒刑1至2年范圍內量刑。
鹿城法院將擇期對案件作出宣判。
原標題: 用罌粟殼鹵豬蹄 老板被問責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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