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2名男子為了詐騙老人的錢財,利用轎車、英文外包裝物品等工具,同時扮演3個不同的角色,以進口藥買賣差價為幌子,在老人的眼皮底下大演雙簧,前后詐騙12名老人共20多萬元財物,堪稱騙子界的“影帝”。昨天,蒼南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多名老人被騙報警
去年11月9日,73歲的陳阿婆來到蒼南縣公安局錢庫派出所,報案稱錢被騙了。
陳阿婆回憶,當天11時30分左右,一名戴口罩開黑色轎車的男子請她幫忙照看衣物許諾報酬100元,并帶她上車。之后,碰上有人急售進口藥,聽說可以賺8000元,阿婆從親戚那里借了9500元搭伙買藥。后來藥沒拿到,人也不見了,陳阿婆自覺被騙了。
去年12月3日,蒼南縣龍港新城派出所接到報警,45歲的繆某稱被開著黑色轎車的男子以急售進口藥籌集資金為幌子騙去了3300元。今年3月11日,79歲的陳老伯報警稱,他也被2名男子以急售進口藥為幌子騙去3萬元,錢是向人借的。去年11月至今年3月,蒼南縣公安局共接到類似案情的報警12起。
這些被害人多為老年人,年紀最大的有81歲,最小的為45歲。12名被害人有10人在60歲以上,6人在70歲以上。有些老人被騙去了人生最后一筆積蓄,有些還不是自己的錢。
一個幌子屢試不爽
蒼南縣公安局調查發現,李某、夏某有重大嫌疑,遂于今年2月27日將兩人刑事拘留。
李某是平陽縣昆陽人,今年45歲。他供述,正是他和夏某一起騙了陳阿婆等人。他們多以問路或找人為由搭訕老人,接著冒充衛生部門或其他政府單位工作人員,以雇老人照看貨物為由騙老人上車。夏某坐副駕駛座后面,一般老人進入轎車都沒有注意到。接著,李某開車到相對僻靜的地方,以聊家常方式吸引老人注意力,夏某就偷偷下車,假裝開車的外地人,謊稱發生事故急需籌錢,低價出售進口藥。然后,李某稱可以找當藥店老板的朋友了解下。到另外一處地點,夏某再次偷偷下車,冒充藥店老板,答應以更高價格收購進口藥。但李某自稱身為政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拉朋友買賣藥品賺錢,及身上現金不足等為由,騙受害人幫忙以他的名義收購,再轉賣給藥店老板,這樣可以賺幾萬元差價。老人上當后,李某和夏某就讓老人回家取錢或者向別人借錢。老人去拿錢時候,李某、夏某都騙老人,千萬不能將拿錢的用途跟家里人或其他人講,否則會違法,害李某丟工作。得手后,李某則以讓老人下車幫他去拿錢為由,騙其下車,然后開車溜掉。
這么多起都沒有被當場揭穿
李某供稱,詐騙所使用冒充進口藥的物品,都是街上買的,包裝盒上都印著英文字母,所以被騙老人都不認識。基本上,兩人一段時間后就會更換冒充進口藥的物品。最后一次冒充進口藥的物品的盒子上印有WAX英文字母。李某覺得,好像是洗發用的。他們愛找50歲以上的老人,因為比較容易騙。
夏某是蒼南人,今年56歲。他交代,詐騙所用的黑色帕薩特轎車,是去年7月從二手市場購買的,并配有假牌照,作案時候換上使用。作案時車前擋風玻璃及后擋風玻璃還放著反光牌。夏某表示,整個過程,由李某尋找目標,吸引老人注意力,給老人洗腦。他一開始坐副駕駛座后面用大衣遮住臉,為扮演外地賣藥人,他跟李某用普通話對話。為了避免給老人留下過深印象,扮演外地賣藥人的時候他都低著頭,不讓人看清臉。兩人詐騙這么多起,都沒有被當場揭穿。
兩名騙子還是親戚
李某稱因欠債才行騙。但翻開檔案,可以看到,2011年2月至4月,陳某、黃某、李某3人分別扮演駕駛員、銀行工作人員、出車禍急需換外幣及倒賣外幣的人,以換秘魯幣可賺取差價為由,誘騙老年人拿出錢財。3人詐騙4次,共騙取1.993萬元。因此,李某被平陽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夏某說,去年8月,他碰到侄女婿李某。李某知道夏某以前虧了很多錢,就叫夏某一起去騙老人的錢,說很好騙,并傳授夏某方法。詐騙所得的錢,李某與夏某平分。檔案顯示,夏某曾因賭博于2010年被蒼南縣公安局行政拘留二日。
庭審中,公訴人稱被告人李某、夏某結伙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李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李某、夏某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建議判處夏某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
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李某和夏某均沒有異議。辯護人均認為兩人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兩人最終如何定罪量刑,蒼南法院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 自編自導自演,又哄又誘又騙 兩“影帝”用“進口藥”騙了老人2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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