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布文件,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此后,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這是否意味著,已經實施十年之久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簡稱《品牌管理辦法》)將有所改動?
汽車產經網就此聯系了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羅磊表示,過去國家行政工商總局對汽車銷售采取了前置備案的管理,如今停止在總局備案,意味著經銷商的汽車銷售許可在地方備案即可。而當被問及取消了具體品牌銷售的明確登記是否意味著將對實施已久的《品牌管理辦法》有所改動時,羅磊并未明確作出表示,“可能只是放權給地方,與品牌管理辦法無關”,但他也沒有否定,《品牌管理辦法》將進行修改。
來自龐大集團的副總經理劉宏偉則表達了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品牌管理辦法》肯定需要做出改變。如果在地方取得銷售資質,并不會改變目前的情況。例如地方工商局規定從事汽車銷售所需要的投資和資金量等,即便此后銷售范圍不再明確品牌,而僅登記為汽車銷售,經銷商雖然名義上可以銷售各個品牌的汽車產品,但在目前的《品牌管理辦法》之下,不會有實質上的改變。他表示,自《品牌管理辦法》實施后,從在2008年,流通協會即牽頭希望對這一辦法作出更改。
而山東潤華集團的總經理劉彤則表示,工商總局停止備案,屬于行政管理上的減政放權,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是否將對《品牌管理辦法》做出更改尚無定論。
此外,汽車產經網追問的幾家主機廠相關管理者均未對此表態,僅表示“并未聽說”和“不負責相關業務”。
公告全文如下:
工商總局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
(工商市字[2014]145號)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工商總局研究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工商總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車供應商報送的備案材料。對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備案條件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名單,將在9月份最后一批備案名單中公布。
二、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后,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布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強化對汽車經營行為的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工商總局
2014年7月31日
原標題: 總局停止經銷商備案 品牌管理辦法將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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