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臺州頻道8月1日訊7月28日,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調整后,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比去年分別提高了50、20、15元,發放時間為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
超過35℃室外工作要發津貼
根據通知要求,企業若需要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溫度達到35℃以上)從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其中,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此外,《通知》還規定企業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溫可以減少你的工作時間
為了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通知》要求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根據通知內容,部分職工工作時間可以因高溫天氣而發生變化: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高溫津貼你領了嗎?
進入夏季,“高溫津貼”便成了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根據記者調查,我市有不少市民并不知曉這一政策也從沒拿到過補貼,還有民眾反映單位會以飲料和藥品代替津貼發放給員工。
如果遇到以上情況,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高溫期間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將加強對職工工作時間、津貼發放、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切實確保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原標題: 高溫津貼你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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