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浙江嘉興一名女子小薛在網上發了一個“求合租”的帖子,未料給自己帶來了一場殺身之禍。一名叫李廷偉的男子佯裝房客,在看房的過程中突然掏出匕首行兇,小薛當場死亡。
今天下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發生在租房內的搶劫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廷偉被判處死刑。
今年1月19日晚上9點左右,小李到嘉興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嘉北街道陸家苑小區內找她表姐小薛,敲門許久都沒反應。因為一直找不到表姐,慌張的小李找了鎖匠開門,眼前的場景讓她懵了,表姐躺在一片血泊之中。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1月10日,李廷偉從金華到達嘉興,住在一家旅館內。因為手頭緊,工作找了好幾天也沒個結果,就起了歹念。他先買了一把匕首,又在互聯網上開始搜尋“目標”。
17日,網上一條信息引起了李廷偉的注意。單身年輕女子,好下手;求合租,好機會。
次日上午8點30分左右,李廷偉以租客的身份,進入小薛的租房。小薛在起草租房協議時,一只黑手突然捂住了她的嘴,隨之一把冰冷的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李廷偉要到銀行卡密碼后,將反抗的小薛殺害,劫走現金30元、銀行卡2張、手機、錢包、鑰匙等物后離開。
隨后,李廷偉回到旅館,把殺人兇器藏在床墊下,退房離開,到ATM機上取走被害人銀行卡內的200元,接著到塘匯路南洋職業技術學院附近將血褲、血手套、被害人的錢包等物丟棄,然后到杭州將被害人的手機出售。
被害人小薛25歲,青海省西寧市人。經法醫鑒定,小薛系因單刃刺器作用頸部,造成食管、氣管及頸動、靜脈斷裂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廷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價值430余元,并致1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其經預謀后攜帶兇器入戶搶劫,犯罪的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據此,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廷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原標題: 嘉興一女子發帖求合租慘遭殺害 行兇者一審獲死刑
凡注有"浙江在線臺州頻道"或電頭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稿件,均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并保留"浙江在線臺州頻道"的電頭。
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分享
看臺州新聞,關注浙江在線臺州頻道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