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木子宜佳”店鋪購買黃玉寶塔的交易記錄。
原標題:這究竟是一筆生意,還是一場騙局?
廣東的王先生與淘寶賣家第二次交易“古玩”時,賣家想與王先生一起做“生意”分利潤。為此,王先生支付了1萬元。可王先生收到的“老古董”經行家鑒定卻是工藝品——
消費者:賣家說可以退貨,現在卻又拒絕簽收
記者幾次聯系賣家,均聯系不上
近日,廣東的王先生向記者反映,3月份,他通過淘寶網從臺州一位賣家手里購買了幾件“老古董”,收到貨后,王先生找了專家一看,卻被告知這幾件“老古董”都只是普通的工藝品。
察覺自己可能上當后,王先生找賣家協商退貨事宜。賣家同意退貨,并讓王先生將東西寄回臺州。
“可當我把東西寄還給賣家后,對方卻拒絕收貨。現在,十多天過去了,我這個快遞還放在快遞公司里。”王先生說。
曾在網上與賣家有過一次交易
王先生是生活在廣東的福建人,他說,他平時就愛上淘寶網上購買東西,每個月在網上的花費近萬元。因為對玉器等古玩感興趣,王先生便常在網上淘一些。
“一開始,我也不敢買貴的,常買些幾百元的東西。”王先生說,逛淘寶時,他發現了一家名為“木子宜佳”的淘寶店,他與店主“木子宜佳”的交易也是最近才開始的。
“我在她家買了一個200元錢的小玉件,因為錢不多,所以我收到之后就拿給附近的老人看了一下,他們說這是真的,我便在淘寶網上確認收貨了。”王先生說,正因為有了第一次的交易經驗,所以第二次交易時,他就少了戒心。
“第二次交易時,賣家與我談起了‘生意’”
今年3月下旬,王先生看到“木子宜佳”店掛出了一個黃玉寶塔,從圖片上看還比較精致,他便與賣家交談一番。
“對方說,這個是她家里收藏的老東西,如果不是急著用錢,是不會拿出來賣的。”王先生說,賣家說她家還有幾件老東西,但是臺州這邊沒有市場,所以想和他一起做個“生意”。
“她說,把東西寄給我,賣出去之后一起分錢,三七分,我七她三。”王先生說,那時他確實動了心思,再加上之前雙方曾有過一次交易,所以他就同意了,“說好我先給她1萬元,因為淘寶上最多只能支付1000元,所以我們約定剩下的9000元等我收到東西之后再通過銀行匯給她。”
王先生說,3月27日,他就收到了賣家寄來的快遞,里面除了黃玉寶塔外,還有琥珀、玉刀等5樣東西。
“收到東西后,我還沒來得及找人鑒別真假,對方就聯系我了。”王先生說,對方表示,因為家里急著用錢,讓他先把錢付了,“我看對方急著用錢,之前那個玉件,別人又說是真的,我就去淘寶上確認了收貨,然后把剩下的9000元匯給了對方。”
王先生說,“老古董”原是工藝品
賣家同意退貨卻拒絕簽收
3月28日,王先生拿著“木子宜佳”寄來的“老古董”去找了幾個行家鑒定,但行家們的說法讓王先生大吃一驚。
“他們都說,我收到的這幾件東西根本不是什么老古董,只是工藝品。那個黃玉寶塔的顏色都是弄上去的,用水泡一下都能出來。”王先生說,他立馬聯系了賣家,與她協商退貨事宜。
“她怎么都不承認這個東西是假的,但最后也同意我退貨,讓我把東西寄回去。我把東西寄回去之后,對方卻拒絕簽收,而且還刪了我的QQ,打她電話也不接了。”王先生說,現在他的快遞還在溫嶺的順豐快遞那放著。
王先生說,賣家拒收快件后,他立馬找了淘寶客服,希望要回這筆錢。
“淘寶那邊也幫我聯系過了,但是他說這家店沒有保證金,根本就不是正規的店鋪,現在店家不開店,不上網,他們也沒有辦法幫我把這筆錢拿回來。”王先生說。
記者發現,“木子宜佳”店鋪已下架商品,也沒有任何購買記錄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信息,記者在淘寶網上找到了這家名為“木子宜佳”的店鋪,發現該店鋪并無任何認證消息。此外,在該店鋪內,記者并未找到任何商品,同時也沒有發現任何購買記錄。
不過,記者打開“店鋪動態”時,確實發現該店鋪上傳過幾樣商品,其中有些商品圖片與王先生提供給記者的圖片一致。
當記者點開其中一張圖片時,出來的信息卻顯示“您查看的寶貝不存在,可能已下架或者被轉移”。
記者幾次聯系賣家,均聯系不上
根據兩次的快遞記錄,王先生給記者提供了兩名聯系人,李敏和李雪紅。
“一個是我之前一直聯系的,但是后來就一直聯系不上了,而另一個是第一次快遞寄來時的寄件人。”王先生說。
記者首先撥打了王先生一直聯系的賣家李敏的聯系方式,遺憾的是,該電話已經停機。隨后,記者撥打了第一份快遞寄件人李雪紅的聯系方式,電話雖然能夠接通,但在響了幾聲后,電話便被掛斷了。
記者也嘗試使用淘寶旺旺與賣家“木子宜佳”聯系,不過截至發稿前,記者仍未收到該賣家的回復信息。
網購古董有風險
消費須警惕
律師盧俊
本事件,因為記者無法聯系到賣家,很難還原事情真相;谙M者的陳述和記者所了解的情況,如果消費者的所述真實,則消費者有可能遭遇了網購騙局。
1.賣家與消費者曾有小額交易,并且交易了真貨,獲得了消費者信任(也可能使消費者產生了在古玩領域內俗稱“撿漏”的心理)。
2.在本事件中,所謂的“急需用錢”可能是編造的故事,影響消費者的消費心理。
3.賣家網購店鋪沒有保證金等保障措施,應屬于臨時的淘寶店,欠缺保障性,從賣家和消費者交易后的網店情況來看,該網店可能是賣家一次性的工具,因為正常的、有信譽的、規范的網店在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糾紛時,不太可能會關停店鋪。
4.記者與消費者均無法聯系到賣家。
5.古玩騙局是常見騙局,本事件與此類騙局有較多相似。
鑒于上述可能性,消費者可以通過報警的方式,或者民事起訴的方式主張自己的權益。對于商家的信息,消費者可以憑相關手續,向淘寶調取。
如果本事件的實際情況不是網購騙局,消費者也是有權利退貨的,因為依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古玩類是默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的類別(除賣家明示不退貨外)。除此,商家也曾答應消費者退貨的要求。
綜上,如果消費者的所述真實,消費者的退貨主張合理、合法,商家應當予以滿足。在此建議商家在看到報道后,能夠盡快現身,與消費者協商解決本事件,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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