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微信“集贊換禮”頻現消費侵權
影券白送、美食免單、免費寫真、港澳雙飛游……近日來,全國范圍內“集贊換禮”活動,在微信朋友圈比比皆是。記者調查發現,“點贊”不一定換得好禮,可能會被商家宣傳噱頭“忽悠”,甚至落入不法分子的詐騙陷阱。
“集贊換禮”頻現宣傳噱頭
消費者權益受侵犯
在剛剛過去的三八婦女節,沈陽25歲的羅女士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分享了一條鏈接,積攢了“68贊”后,在某美容機構換購了一次免費美容。
然而,并不是所有“集贊”都能換來好禮。“我曾費力集了‘50贊’,想1元錢換購鍋,卻發現被騙了。”家住大連的竇小姐告訴記者,換購時被商家告知活動已結束,可距離截止日期還有一個星期。“一位工作人員偷偷告訴我,活動只推行了不到1天,簡直是消費欺詐。”
“有的就是商家的營銷噱頭。”在海南三亞從事建筑工作的向宇表示,自己曾因“免費試吃”廣告“集贊”,電話預約時,卻連續多天被告知“預約已滿”。“后來告訴我,限額已滿,直接拒絕兌現集贊贈餐的承諾。”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商家以“集贊”方式擴大影響,增加利潤,但對活動關鍵細節,如截止時間和限額等,未做細致說明。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若未盡到相關義務,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天津日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婷表示,“積攢贈禮”的廣告,表明消費者“點贊”,即可獲得相關禮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應認定為要約,消費者的“點贊”行為,視為對該要約的承諾且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經營者以電話預約已滿和限額已滿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行為,明顯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私密圈子化身營銷平臺
松散監管暗藏詐騙陷阱
北京某企業新媒體營銷主管王銅告訴記者,“點贊換禮”只為吸引人氣,在“朋友圈”中增加轉發量和訂閱數。“為了提升品牌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公共賬號粉絲的訂閱數通常需達到2萬以上,軟文的轉發量也得上千。微信無法買僵尸粉,因此可帶來二次轉發和關注的‘集贊換禮’,成為低成本‘活廣告’。”
微信“點贊換禮”活動,多要求參與者“分享此活動微信內容到朋友圈”。“其實用戶每一次轉發,都是無償地幫商家刷數據。由于后臺數據不公開,很多商家為了進一步節約成本,就設立抽獎環節,到時候再以各種名目篩掉大多數,騙取免費‘集贊’。”王銅說。
不久前,騰訊微信團隊發布《微信公眾平臺關于誘導分享行為的公告》,反對不正當利用公眾號群發消息功能,破壞用戶體驗的行為。“特別是通過群發消息等手段,強制或誘導用戶分享至朋友圈的營銷行為,是不受鼓勵的。朋友圈不是一個營銷平臺。”
記者調查發現,“微信營銷”幾乎是“零門檻”:注冊一個公共賬號僅需簡單九步,且審核松散,網上還遍布相關“教程”;注冊個人賬號更是毫無障礙。專家指出,“微信營銷”尚未建立規則,作為僅靠“信任”運行的新興市場,暗藏詐騙陷阱。
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專案二大隊副中隊長王峰指出,一些商家“集贊”在贈予禮品時,會要求消費者先支付郵費,或相關保證金。“消費者對此需提高警惕:有可能是不法分子設下的圈套,將傳統電信詐騙的作案地點移到‘朋友圈’。”
王峰依據多年電信詐騙偵破經驗指出,智能手機具有一定漏洞,某些不法分子可打著“微信營銷”幌子,將應用軟件成為犯罪載體和工具。“不法分子可趁其不備,借機侵入智能終端,竊取用戶個人信息、集成流氓軟件、入侵系統后臺,實時控制終端權限等,使民眾的智能手機成為犯罪分子的‘智能錢包’。”
存在監管空白:商家需策略營銷,消費者謹防受騙
微信近日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1月,其月活躍用戶已經超過2.7億,遍及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增長每天保持8000個,超過億次的信息交互;公眾賬號在最近15個月內,增長到200多萬個。
記者了解到,“微信營銷”中,公眾賬號大多依托母公司和相關工作室,搭建公共平臺形成“微信賣場”;個人賬號則依賴“熟人經濟”,借助私密且天然的信任關系,利用朋友圈相冊功能進行營銷。
面對龐大的使用人群與高頻率的活躍度,王銅表示,微信場域內,用戶彼此信任度較高。“打破相對閉塞的傳播性質,將傳播層級擴大,加強企業的關注度,是很多新媒體營銷者的主要目的。”
南開大學商學院市場營銷專業副教授杜建剛指出,社交網站的虛擬人群以社交為主要目的,硬性廣告推銷會引起群成員不滿。如何在自身品牌營銷,融入網民群體中找到契合點,是從事新媒體營銷商家廣泛面臨的挑戰。
“目前新媒體營銷存在一定的監管空白。”杜建剛表示,新媒體營銷中,商家應精準定位目標客戶群,統計網民關注率,并在發布返利、優惠等具有激勵機制的廣告后,履行與消費者的約定,以免企業形象受到影響。“有關部門也應及時完善相關條規,加強監管,使新媒體營銷市場進一步得到規范整治。”
針對相關安全隱患,王峰提醒消費者,應警惕失實營銷廣告中的網絡詐騙、虛假宣傳、商業欺詐行為,同時提高終端用戶自我保護能力。“不要用移動終端訪問含有非法內容的網站,更不能相信‘天上掉餡餅’的美麗謊言。”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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