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巖一養豬大戶銷售病、死豬獲刑
曾多次被評為“養豬科技示范戶”等榮譽稱號的養豬大戶竟銷售病、死豬。
61人的銷售鏈,160余頭死豬。今年2月,以賀仙德為首的61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椒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起案件在椒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這條銷售鏈中,有一個人特別引起社會關注,黃巖的養豬科技示范戶鄭婉琴,因銷售病、死豬20余頭,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60余人的死豬肉銷售鏈
2012年3月12日,椒江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接到舉報,稱洪家街道上洋村有人宰殺病死豬,執法人員遂對舉報地點進行檢查,查獲病、死豬一頭、心、肝、肺、胃各一副、豬皮9張等物品。經鑒定,在該豬肉中檢出產毒性大腸艾希氏菌、在豬肝中檢出產毒性大腸艾希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這一屠宰點的主人名為賀仙德。2012年3月15日,賀仙德被警方抓獲,以此牽涉出一條涉及60余人的死豬肉銷售鏈。
經查,2010年至2012年3月間,被告人賀仙德為牟利,先后從鄭婉琴、解文就、王秀平等人的養豬場購得病、死豬,共計160余頭,賀仙德由自己或雇人屠宰,先后將病、死豬肉,共計5000余公斤運送至萬濟池菜場、花園菜場銷售給肉販,共計得款6萬余元,還將病、死豬的內臟、頭、腿等交由他人銷售。
鄭婉琴在其中并不顯眼,在案件的前期和賀仙德有過接觸,2010年至2011年底,她將養豬場出現的一些病死豬賣給了賀仙德,只是為了減少養豬場的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鄭婉琴銷售病、死豬20余頭的事實清楚,鄭婉琴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病、死豬,足以造成嚴重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已構成犯罪。
她曾是黃巖養豬大戶
鄭婉琴是黃巖區江口街道洋頭村人,曾擔任該村婦女主任,1993年,她在家看電視無意中看到農村欄目養殖生豬致富節目,受到啟發,從養20頭生豬起家,逐漸成為當地專業大戶,
養殖過程中,鄭婉琴很愛鉆研,科學養殖生豬的規模不斷擴大,2005年,她投90多萬元養了300多頭豬,創辦“旺順養殖場”。
2008年她又投資100多萬元,開始大規模飼養生豬,她養的豬因品質好,很受歡迎,每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上。
周邊村一些養豬專業戶還專程向她請教,她也樂于幫助別人,當地人稱她為先富帶后富的養豬土專家。她也多次獲得黃巖區養豬科技示范戶等榮譽稱號。
鄭婉琴出事后,家里的養豬場養殖規模開始縮小,在法院審理期間,記者曾接觸她的家人。她的家人說,鄭婉琴為人很好,出這樣的事挺難過的,他們也不會再養豬了,轉行辦個小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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