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9月23日訊 10月1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將正式施行,“千呼萬喚”了12年的汽車三包,終于要“始出來”了。在這個節骨眼上,不少準車主以及老司機選好了車型、攥著錢,就等著10月1日入手新車。
汽車三包對消費者來說意味著什么?車主和廠家、4S店博弈了這么多年,10月1日后,這場原本不平衡的“戰爭”又將發生怎樣的傾斜?
上周,金華市消保委舉行了汽車三包規定宣傳貫徹培訓會,為大家詳細解讀汽車三包,金華各家4S店也悉數到場。
幾個常見問題
在“汽車三包”規定正式施行前,如果廠家、4S店有“先行施行三包規定”的承諾,我可以買車嗎?答案是:盡量別買。
在現場為大家解讀三包政策的,是浙江省消保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韓志斌。
“杭州有很多4S店推出口號,從9月1日甚至8月1日開始施行汽車三包了。”韓志斌認為,這是對消費者耍賴,“這些4S店都沒有提交三包憑證,用的都是原來的三包憑證,出了問題,等于消費者是沒有法規保障的。”
可以在4S店以外的維修店修車嗎?
答案是:可以。
眾所周知,4S店與普通維修店在維修費用上差距很大,不少4S店對消費者都會有類似“囑咐”:前幾年一定要在我們4S店里修,否則出了大問題我們不管的。
對消費者來說,汽車三包的一個很大利好,就是對修車、退換的情況有據可查,執行起來也方便。如果在其他維修店修車后,汽車仍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向4S店退換貨,可行嗎?
韓志斌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可以。
韓志斌說,4S店不能以這樣的理由拒絕消費者退換貨,“除非指證出是維修店的不當操作,造成了汽車損害。”
幾個案例
不經消費者同意,4S店在維修費上獅子大開口,要承擔責任
●案例:今年正月初一,婺城區應先生的愛車出了故障,可是4S店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就將離合器拆得面目全非,算下來要3萬多元維修費。
應先生覺得不靠譜,叫來了普通的維修店,換了離合器只花了他1200元錢。
汽車三包施行后:
4S店方面應該建立并執行修理記錄存檔,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提供給消費者。
韓志斌說,建立這樣的修理記錄,就是為了便于消費者查閱和復制,另外,在維修項目上,也必須經得消費者同意。
“不做認真記錄,得由4S店承擔責任,按照消法實施辦法,我們在維權時要做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
汽車有小問題,賣前不告知,涉嫌欺詐
●案例:今年1月份,義烏龔女士開著剛買一個月的愛車出了車禍,雖然車禍不大,可是給龔女士帶來的煩惱很多,拖車公司檢查車子時發現被擦掉油漆的前后保險杠露出了不一樣的顏色,前面是白的,后面卻是黑的,這說明汽車在銷售前補過漆。
在龔女士看來,她買到的是一輛翻新車。
新車有這樣的問題,只可能出現在兩種情況下,一是汽車在裝載途中出問題,到了4S店后補的漆;二是汽車到了4S店,進店、試車、挪車時,都可能刮擦,接著補了漆。
在維權過程中,4S店并不承認自己補了漆,最終“出于客戶關懷”賠給龔女士一個新的保險杠,外加1500元保養費。
汽車三包施行后:
“不僅是補漆,包括合格證上面的號碼和發動機號不一致、發動機有過更換,這些情況如果事先都沒告知消費者,都涉嫌欺詐。”韓志斌說,類似情況下,不管補漆的面積是大是小,4S店都有責任,“4S店不要有僥幸心理,有問題就得提前告訴消費者。”
具體承擔什么法律責任?還要看消保委的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