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天臺“誹謗罪”零案例溫嶺僅判決3例,均為自訴案件
9月10日,關于網絡誹謗的司法解釋正式施行,這意味著今后“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將視為誹謗情節嚴重,有可能因此獲刑。
自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此消息后,我市網民也以各種方式展開熱議,尤其是知名網絡論壇和新浪微博上,出現各種討論。
近5年來我市因誹謗獲罪者少
對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出臺,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指出:是因為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造謠誹謗的違法犯罪現象比較突出:不僅損害他人名譽,還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甚至引發了群體性事件。還有人以此為生牟取非法利益。
不少網民將其簡單歸納為“因言獲罪”,不少擔憂也出現在討論中。事實上,因誹謗情節嚴重而獲罪,在我市歷年的司法案件中,數量極少。
昨日,記者對我市幾家基層法院進行調查發現,有資料統計以來的5年中,誹謗案極少,且大多為自訴案件,即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而不是由公安機關立案再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般這類案件,只要受害人不提起,法院就不會受理。”溫嶺市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
據統計,近5年內,椒江區及天臺縣人民法院均未判決過任何一起誹謗罪;溫嶺市人民法院則僅有3起因誹謗獲刑案。
“最近的一起發生在2011年,是自訴案件,自訴人在競選村主任時跟被告人產生矛盾,被告人就準備了很多材料向有關部門的領導投送資料,并且在公共場所以敲鑼吹哨的形式,向圍觀人員宣揚自訴人存在問題,自訴人認為自己人格、名譽遭到了貶低和損害才提出控訴。溫嶺法院這3個案件都是這樣的。”昨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李潔告訴記者。
網絡犯罪歷來取證難
“從網絡詐騙、網絡販毒到網絡誹謗等等,網絡犯罪的類型越來越多,但歷來都存在取證難問題。”昨日,市公安局宣傳處副處長張繼初告訴記者。
據悉,除最近查處的幾起網絡傳謠案外,我市尚未發現因網絡誹謗而被行政處罰的案例,更不用說因此承擔刑責。
“司法解釋剛剛實施,對于具體案件如何定性,目前還不清楚,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將會嚴格依法處理。”張繼初說。
自司法解釋發布以來,截至昨日,我市各級法院刑事庭工作人員都分赴杭州進行培訓和學習,法院其他法務人員也在內部展開各種形式的討論和法評。
“人氣”論壇加強自我規范
隨著論壇、微博、微信等網絡交互平臺的滲透,借助網絡投訴、舉報的內容也越來越多。
記者進行了粗略統計,我市幾大主要的人氣論壇上,涉及舉報的帖子,尤其是揭露具體官員腐敗等問題的帖子點擊率非常高,單從閱讀量來看,尤其是近3年來累計超過2萬次的帖子也不在少數。
張繼初表示,此類“舉報貼”的點擊量在幾小時內就超過5000次已經十分常見。
昨日,“臺州19樓”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往,論壇在管理的過程中,也嚴格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規范,能夠明確判斷舉報內容涉嫌誹謗,或者為不實虛假信息,會及時采取刪除等措施。但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許多帖子內容難以在第一時間核實,所以管理起來也很困難。
“司法解釋的傳達和學習還有一段時間,但我們會有專人加強這方面的規范和管理。”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