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高溫酷暑,市場上的啤酒銷量也不斷攀升,但隨之而來的啤酒瓶爆炸傷人的事件也時有出現,前個月,玉環的呂先生就碰到這樣的事。
“我買了一箱啤酒,剛想打開喝,結果啤酒瓶突然爆炸,炸傷了我,商家還不愿賠償。”近日,玉環縣消保委受理了呂先生的投訴。
今年7月13日,呂先生和一幫朋友共七人在玉環一家量販式KTV聚會,期間,他叫了一箱冰啤。呂先生一邊熱情地招呼朋友,一邊忙著開啤酒,大家喝得很暢快。
不料,當他拿起其中一瓶啤酒正準備打開時,突然聽到“轟”的一聲,啤酒瓶炸開了,玻璃碎片四濺,炸傷了呂先生的右腿,當場血流如注,立馬被送往醫院緊急處理。后來,經醫院診斷,呂先生腳筋斷裂,需要住院治療。
之后,呂先生聯系到量販KTV負責人和啤酒生產方,要求賠償醫療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過雙方均不予理睬。無奈之下,呂先生向當地消保委投訴。
考慮到呂先生的傷口較痛,行動不太方便,為此,7月18日,消費者、量販KTV負責人、啤酒廠方三方約定了時間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對于這起啤酒傷人事故,廠方及量販KTV負責人承認啤酒自爆屬實,同時表示會負責到底,不過對于呂先生提出的要求賠償15000元,均表示還需協商后再作答復。
消保委的工作人員稱,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最后,在消保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被投訴方同意賠償支付消費者醫藥費2703元,三個月的誤工費9000元,交通費、護理費、后續治療等費用3297元,共計15000元。
對此,玉環縣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瓶裝啤酒時,應選擇生產日期在兩年內外觀較新的“B”字瓶;拿啤酒時要輕拿輕放,避免劇烈搖晃和碰撞;開啟瓶裝啤酒時則應使用開瓶器,將瓶子正放,遠離臉部,并要避開人群。另外,如果遇到啤酒瓶爆炸傷人,要盡量保護好現場以及碎片,及時和經銷商聯系,并向有關部門申訴或到消保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