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市作風辦、市效能辦組織市級有關部門開展了新一輪的行政審批效能最優化比對活動,并選取部分縣(市、區)級審批事項,對事項的承諾辦理時限在全市9個縣(市、區)進行了橫向比對。日前,市紀委將有關結果進行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拉高標桿,正視差距,采取措施,奮力爭先,努力推動我市省內審批速度最快、審批服務最優。
經過新一輪的審批事項再梳理、承諾時限再比對、審批流程再優化、承諾時限再壓縮,我市市級行政審批效能進一步提速。截至8月1日,市級48個相關單位的766個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項目,有727個項目的承諾辦理時限達到了省內最短,達標率94.91%。
“從已達標的項目情況來看,承諾辦理時限單獨達到省內最短的有187項,與個別市并列最短的有380項,全省各市皆承諾一致的有160項。”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市仍有34個項目未達標,有5個項目無法作出明確的時限承諾。
比對活動大大壓縮了工作承諾時限。經過比對,766個項目平均承諾時限達到了6.42個工作日,累計承諾時限為4918個工作日,比法定時限累計壓縮了10109個工作日,壓縮率67.27%。與活動前相比,766個項目累計壓縮了1354個工作日,壓縮率21.59%。其中,承諾為即辦的項目有105個,占13.71%。
本次比對,9個縣(市、區)部分審批事項承諾辦理時限也有了結果。從比對情況來看,同一審批事項的承諾辦理時限在我市各縣(市、區)都不盡相同,個別差距較大,最短的承諾時限僅3個或5個工作日,最長的則達到30個工作日。